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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南阳男子申请低保犯了难 两地民政部门都说“不归自己管”

    信息发布者:tangpin
    2018-01-15 12:44:56   转载

    近日,市民魏先生来到本报反映,他本人身体不好,丧失了劳动能力,妻子也和他一样有多种疾病缠身,两个人都没什么收入,之前还享受过两年城镇居民低保,2016年11月份后不知为何低保被取消了,后来多方奔走也没能重新申请下来,不知道该这么办。

    原本享受低保 不知为何被取消

    魏先生告诉记者,他今年55岁,1989年农转非后,没有了土地,开始在一个工厂上班,后来工厂倒闭他下岗了,下岗后常年在外地打工。可是从四十多岁开始,就有各种疾病缠身,很多工作都干不了,收入很低,到2015年时,妻子又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,病情很严重,无法行走,没办法他只能放弃在外打工,回家照顾妻子。“不出去打工,彻底没了生活来源,而我的儿子又患有肝炎,我们的生活变得格外困难,后来厂里的下岗职工服务机构帮我办理了城镇低保,可是仅享受了两年就在2016年11月后被取消了,厂里的下岗职工服务机构在那个时候也被撤销,工作人员让我自己去居住的社区申请,没想到,一直到现在也申请不到。”

    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同 两地民政部门都说“不归自己管”

    魏先生说,他本人的户口是在邓州市穰东镇,可是他在穰东并没有房子,一直都在镇平县侯集镇的妻子家住,去申请低保的时候两个地方的民政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。“穰东镇民政所的工作人员没说我其他条件不符合,就说我没有在当地居住,不能在他们那里申请低保,而侯集镇民政所的工作人员则说我的户口不在当地办不了,还告诉我镇上很多当地人都在申请低保都没审批下来。”魏先生一脸惆怅,“我现在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。”

    镇平县低保中心: 居住满一年可在当地申请

    随后,记者联系了镇平县低保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,他告诉记者,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,需由户主通过社区提出书面申请,如果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,由户主在居住地申请,如果情况确如魏先生所说他在镇平县生活一年以上,就可在镇平县申请,不过需要户籍所在地出具没有在当地享受低保的证明。低保申请没有人数限制,只要符合条件的居民都可以申请办理,魏先生也可以同低保中心直接联系,他们会同他详细解释相关事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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